身分別 |
冊數 |
期限 |
申請辦法與使用 |
教 員 |
40 |
三個月 |
憑識別證辦理借書 |
職 員 |
40 |
三個月 |
憑識別證辦理借書 |
兼任教師
客座教授
約聘僱人員
|
20 |
二個月 |
憑聘書影本及個人身分證件辦理
免保證金
填具「借書證申請表」
|
研究生 |
20 |
二個月 |
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|
大學生 |
10 |
一個月 |
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|
高中生 |
10 |
一個月 |
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|
退休教職員工 |
6 |
一個月 |
未建檔者資格確認請送交本校人事室進行簽認
填具「借書證申請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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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教育班學生 |
6 |
一個月 |
憑學員證辦理
填具「借書證申請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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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友 |
3 |
一個月 |
憑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身分證件辦理
免保證金及保證人
填具「校友借書申請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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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別 |
冊數 |
期限 |
教師 |
6件 |
14天 |
兼任教師、客座教授 |
6件 |
14天 |
職 員、臨時約聘僱人員 |
6件 |
14天 |
各類學生 |
4件 |
14天 |
校友 |
3件 |
14天 |
外借資料逾期未歸還前,不得再借。
讀者逾期一天罰款2元,寬限期(3天)內不罰款,累計最高上限壹千元整。
繳交罰款請到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。
罰款及賠償
依據P-A1601-102流通閱覽服務程序 5.3.6. 圖書罰款及圖書遺失處理作業:
5.3.6.1. 借閱館藏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歸還,逾期者於三天寬限期後,按日課以逾期滯還金並停止借書權至圖書資料歸還。逾期滯還金每冊(件)每逾一日新臺幣二元整,累計最高上限壹千元整。
5.3.6.2. 借閱本館圖書資料若遺失,借閱人應立即申報並負賠償之責。
5.3.6.3. 逾期罰款及遺失圖書繳費流程,依「圖書館圖書罰款及圖書遺失處理辦法」(W-A3305-013)辦理之。
如有任何問題與建議,歡迎與我們聯絡,或 電洽:2182-2928#7541轉流通典藏組 承辦館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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